我承认我没有工作,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婚姻,没有前途,我他妈简直“四大皆空”。是的,我是在鬼混,我早就发现自己是废物。甚至,与我一类的家伙,哪怕多读了些书,多了几张大学文凭的,也同样如此,除了找点自我感觉以外,剩下的就是朝九晚五,屁颠屁颠地卑躬屈膝地一口一个“经理早,经理早。”
我不知道如何改变现状,也许根本无法改变。
我们在第一次见面的那家小食店里吃东西。她仍然点了一份意大利炒粉和一杯鲜橙汁;我仍然要了一份地道的四川小吃套餐。
我告诉她:“我打算找个差事来干。”
“干什么?”她挺兴奋。
“一个很酷的差事。”其实我根本没想好干什么,只不过是唱国歌给她听。
“不会是去当职业杀手吧?”她上下打量我。
“你的想象力真丰富。”
“那你要干什么?”
“什么发财干什么。而且,要快。”
“抢劫?贩毒?卖盗版?”
“你把我想得太伟大了。”
“那到底干什么?别卖关子。”
“总之,君子取财有道。杀人越货,坑蒙拐骗的不干。”
“这就对了,这就说明你还有上进心。”她狐疑地瞅着我:“你好像真的有计划了,说来听听。”
“买彩票。”
她立刻不高兴起来,我知道,这种态度令她反感,她爱的是那种正经的、有追求的、起码表面很光鲜的人,譬如杨伟。
举凡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男朋友具备上进心。试想,一个男人上进了,势必就可能提高经济地位,经济地位提高,意味着社会地位的提高,生活品质的提高。因此女人要一个男人有上进心,如同往银行里存了一笔钱,盼望利息天天向上,十位进到百位。
为了不使气氛过于沉闷和僵化,我不得不摆出一副正经的嘴脸,对她说,我准备当作家。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更完美的说辞。又穷又缺乏靠山的人,一般都装作有智慧,起码头脑够用。而作家正属于无数智慧型号中的一种,能说几句俏皮话,就有可能被一般人说成“才华”。最有趣的是,即便一如继往地穷下去,也可以拿“文学创作是清贫的事业”当遮羞布,生活潦倒,情操是高尚的。可见,穷不要紧,要紧的是穷的方式。
“你真打算干这个?”小满问。
“是的,起码比买彩票的几率大一些,万一成名了呢?”
“说正经的好不好?”她双眼透亮地注视我:“怎么想到干这个的?”
“你不觉得,我可以当个美男作家么?”我搔首弄姿,“出于生态平衡,也应该有几个公的活跃一番,再说,我总不能把自己骟了吧?”
“我相信你能成功。”她言辞恳切地说。
由于我豪迈地畅想未来,勾画出一幅美好灿烂的前景图,小满非常愉悦。我们之间的气氛轻松活泼。我们吃了很多东西,从小食店出来,我们又在附近的街头流动烧烤摊上吃了些烤羊肉串、烤鸡翅膀之类的东西,又买了一大把花花绿绿的冰淇淋,放进家里不可靠的冰箱里。我们还兴致勃勃地跑去上了会儿网。
实际上,她哪有心思在网上与人闲聊,打开电脑,便迫不及待地在地址栏里输入一个与医学有关的网址,敲击回车键,进入界面。而我,则在一旁装模作样地上文学论坛,遇到一大群装模作样的家伙,话说一些写手在网络走红,混进现实作家队伍,他们如同几支持续上涨的股票,给后进股市的新人塑造了一个绝妙的希望,结果却往往是一败涂地。
我胡乱地看了些文章,回了一个帖子,有个叫“版主”的家伙发短信问我,过去在哪里混?我说去过两个大号的文学网站“桑树下”和“槐树下”。他颇为诧异,大呼:闻所未闻,光听说过“榕树下”,什么时候栽了那么多新品种?我毫不留情地反问,你没听说过指桑骂槐?
我乐呵呵地在论坛里胡扯半天,转脸看小满,她愁容满面,紧跟着,眼泪也下来了。
“怎么了你?”
“我想,我快死了。”她的眼里流露出强烈地恐惧。
“四肢末端长红斑——败血症的先兆;浑身酸疼说明病情已经开始恶化。”回到家,小满诉说网上查询的病症,把手伸到我眼前。
“别动,我仔细瞧瞧。”我抓住她的小手,一个手指接一个手指辨别,“是有一点红斑。”
“脚趾也是。”她往上伸了下腰,把脚放到我腿上。
我看她的脚趾,果然。
“身上也疼。”
“酸疼?”
“嗯。”
“我的肌肉也常常莫名其妙的疼。”
“我不光肌肉疼,连骨头都疼。”
“不会真是败血症吧?”
“我想是的。”她摊开手掌,让我看,“你看,我的生命线多短。”
“哪条是生命线?”我观察她手掌错综复杂的纹路,犹如掉进迷宫。
“这条,最短的一条,只有香烟过滤嘴那么长的。”她指给我。
“错了吧?男左女右,你给我看的是左手。”
她换了只手,悲哀地说:“这只也短。”
“这只长些,有两只香烟过滤嘴的那么长。”
“也许我只能活到18岁。”
“不会的,你死了我怎么办?”
“不知道。”
真正的恐怖总是突如其来的,它喜欢在人们毫无意识的时候出现。犹如当头棒喝,主要
是突然。
“打死我也不信。”半夜,我仍喋喋不休:“这是琼瑶、痞子蔡,最喜欢的言情故事,怎么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
“不到黄河不死心,是顽强,到了黄河还不死心,就是顽固了。”
“那也要等到确诊后。”
“等着吧。后天就到黄河了。”
第二天,小满又指出,自己的视力明显下降,看东西是模糊的。这也是患败血症的表现。
“这是几?我伸出4个手指头,在她眼前晃。
“4。”
“答对了。”
“你还气我。”她泪水涟涟,委屈极了。
“怎么会呢,我又不是医生。”
“我都快死了……”她抽抽噎噎地说:“我都快死了,你还气我。”
“你不会死的。”我拿张餐巾纸擦去她满脸泪。
她不再吃东西,不再喝水,不再打扮。只是赖在床上,仿佛就此便可以安然死去。我提出种种具有诱惑性的食物,她摇摇头声明,没有胃口;我冲了一杯香浓的咖啡端到她面前,她说加入一万块方糖也是苦的。
可是我饿了,非常饿。她要我好好活下去,快乐的,坚强的,充满阳光的活下去。出于此种冀望,捱到晚上,她陪我到楼下的小饭馆里吃饭。我点了几个有肉片的家常菜,一份酸菜粉丝汤。菜上齐后,她也象征性地吃了一点,喝了几口汤,基本上是默默地看着我吃,我吃得很慢,许久,嚼一口菜,就像录像画面缓缓播放。从始至终,我们一言不发。这是我吃过的最沉闷的一顿饭。买单的时候,她坚持要付钱,说平常都是我请客,今天她愿意请我。
昏黄路灯下,我们的影子比我们本身更瘦长。
她牵着我的手说:“以后吃饭也尽量慢一点。”就像是临别遗言。
她又说:“衣服要经常换,头发别留得太长。”
她还说:“不要随地吐痰,走路注意挺胸收腹。”
虽然,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听人如此细致地数落我的诸多陋习,仍令我反感。好像她在世的时候,我可以是一个混混儿,她死后,我就必须成为温文尔雅的君子。
“你打算怎么个死法?”我问她。
“什么意思?”她翻翻眼睛,看着我。
“我是说,死在父母身边,死在自己家里,还是独自死在外面?”
“死在你身边,死在我们的家里。”她口气坚定,不容动摇。
我很感动,停住脚,不再往前走,我想拥抱她,可双手僵硬抬不起来,像梦在里一样。
她望着我,似乎也不知所措,一时间,我们都呆立在原地,仿佛两尊蜡像。
“你能看到那儿吗?”片刻,我指着远方一座高耸的灯火辉煌的商厦,叫她辨认楼顶霓虹广告牌闪烁的美术字。
“看不清。”她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
“把泪擦干了看。”
“看不清。”她看了又看,仍这么说。
我从裤兜里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支,正欲点燃,她说:“给我一支。”
我递给她一支,她接过来叼在嘴上,我拿打火机替她点燃。她抽烟的姿态很别扭,像国产电影里打入敌人内部的女地下党,一看就是正经人,偏偏故作妖媚状。
我们坐在街边抽烟,我感觉她不是往里吸,而是往外吐。路人不时侧目瞥我们一眼,亮着明晃晃车灯的汽车往返驶过,少许灰尘扑入鼻中。
“你可以把我们的遭遇写下来。”她说。
“写成小说?”
“当然。”
“不行。”
“为什么?”
“太真实了,容易搞成报告文学。”
“可以写成一部中国版的《挪威森林》。”
“我去过一家小资俱乐部,门口有个新新人类站岗,口令是:背诵《挪威森林》第二章第四段。”
“我没跟你开玩笑。”
“你是在抬举我。”
“不不,没半点抬举你的意思,我是说,你有亲身体验,有现成的例子,只需要记录就行了。”
“如果这样搞,又有可能弄成《第一次亲密接触》。那就太恶心了。尽管一切都是事实。”
“那有什么不好?”
“要不然,我拿出一月的开销,你也用香水冲个淋浴。”
“讨厌。”
“不干了是吧,所以呵,当务之急不是浪漫的死,是想办法治病救人。”
“我得的是绝症!”她跳起来,无语对苍天,泪水四溢。
“没确诊呢。”我想不出更动听的话安慰她。
“种种反应已经证明了。”
我垂下头,无可奈何地垂下头,一声叹息。我始终不相信她会就此死去,可她身体的症状使我不能不信以为真。唯一的希望在医生手里,十根手指有长短,荷花出水有高低,一群庸医里面,总有个把精英。或许可以用一些新鲜、干净的健康血液换取她体内的败坏分子。我一相情愿地想。
“就算换血,也没钱换啊。”小满问:“你有吗?”
我呛了口烟,连连咳嗽。
“也不想让我爸妈知道。”她接着说。
“到头来他们还不是要知道。”
“他们才不会管我呢。”她无比悲哀地说,“再瘦,他们也没钱!”
凌晨一点钟,我与小满已围着东光小区转悠了无数圈,疲惫不堪,才回到我们的小窝。
屋子里漆黑一片,我拧亮灯,小满立刻伸手把灯关掉,我们一起陷入黑暗中,看不清嘴脸,面对着形容模糊的轮廓,感觉到彼此鼻腔呼出的热气。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响,我们站立着拥抱,我觉得她在不停地眨着眼睛,她的眼睫毛又细又长,我脸颊痒酥酥的。她的嘴唇移到我耳边,轻轻咬我的耳垂,咬一下,轻声说一句话。
她说:“我死后,你每年都要到我坟前献花。”
“一定。”我答应她:“我穿一套黑色西装,戴着墨镜去。”
“我要死在你怀里。”
“好的。”我说:“最后一秒再告诉我银行卡密码。”
“我是你的。”
“我幸福极了。”
“陪我到生命的最后一天。”
“好的。”
由于我们的脸紧贴着,我感觉一条湿润的蚯蚓在脸上爬动。
这一觉,我睡得昏昏沉沉,呼噜声犹如摩托车发动,大得自己都能听见。我在做梦,梦纷乱之极,像一部未经译制的外国系列片,有人物、有情节、有环境,可是我一点也看不明白,也没留下任何记忆。
中途我醒过一次,看了看手机荧屏显示的时间,才8点,又翻身继续睡去,小满始终抱着我,无论我的睡姿如何花样复杂的改变,她都抱得相当牢靠。不知过去了多久,我再次醒来,已是午后,我腰酸背痛地坐起来,抽了支烟,下床,找水喝,饮水机里空空的,暖壶里也空空的。于是,我来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两袋冻牛奶,凑到鼻子前闻闻,牛奶已变成了酸奶,我把它们扔进垃圾桶,关上冰箱门,打开煤气,烧上一壶水。等水开的工夫,我用平底锅煎了两只荷包蛋,分别装进盘子,一手端一个,踅回卧室,肚子却猛然疼起来,我放下盘子,风风火火地奔向洗手间,屁股没坐稳,又跑向客厅,随手找了本杂志,再次冲进洗手间,正排泄到酣畅淋漓之际,水壶哨声响起来,响了足有两分钟,我听见小满穿着拖鞋,踢踢踏踏地跑去厨房,关掉煤气开关。与此同时,我按下抽水马桶阀门,哗哗一阵冲水声。我推开洗手间的门,恰巧与小满撞上。
“把你吵醒了。”我对她说。
她面色苍白,头发蓬乱,眼神空洞,呆呆地看我,看了好一会儿,才问我:“今天咱们去哪儿?
“当然是去医院。”我在桌边坐下来,看着她。
她走过来,坐到我大腿上,抓了抓头发,说:“去拍照吧。”
“婚纱照?”
“随便,是合影就行。”
“还是去医院吧。我把她的脑袋抱在胸前。
“先去拍照,再去医院。”
“也许拿到诊断结果,你就不会去拍照了。”
她靠在我胸前长叹一声,抬起脑袋,泪汪汪地望着我:“结果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