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一之分手信
最爱的铖昊: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已经坐上了离开漓省的火车。答应我,别来找我,永远。
你知道,我太爱你了,若你来找我,我定会不顾一切的回头,但是,就算我回去了,我们又能怎样?难道要永远背负着那些不可饶恕的伤痛在一起吗?我累了,痛了,这一次,我不想再回头了。我们才还不过二十岁,却偏偏过得像历经了人世沧桑的人一样,未来的路还很长,就像我终究会忘记你,和别人相爱。
但是亲爱的少年,请你明白,我最珍贵的记忆,就是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最深刻感觉,就是喜欢上你的那个瞬间。我们曾相爱,仿佛就像昨日。
你思考的时候,会先咬笔杆;你打架的时候,会先系鞋带;你吃东西的时候,会先喂我……这些小细节啊,在你看来不值一提,在我眼里都历历在目。
可我最伤心的一件事,就是你因为复仇放弃了我。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这辈子你非我不娶,怎么就能忘记了呢。你明明知道当你迈出了那一步,我们就都回不去了,为什么还是要做呢。我不怪你,我后悔的只是,没能让你爱我变得同我爱你一样多。但是我爱上你,从未后悔过。
你是我服下的毒药,此生难戒。
如果时光重来,回到那年十三岁,说什么我都会抓紧你,不让你离开我。
也许我往后爱上的人都会像你,但都再也不会是你。
有句话我从未对你说过,我是真的想过要把自己嫁给你。
最爱你的:陆依婷
番外篇二之离别信
最亲爱的苏辰:
哥,我这是第一次叫你“哥”吧,也是最后一次了。
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好女孩,可我现在却更脏了,我再也配不上你了,连作为你的妹妹与你并肩站在一起我都觉得是耻辱。所以,我走了,去一个没人知道我这些肮脏过去的地方。我不知道我将去哪座城市,也不知我会是旅行还是流浪。但是,我不想再回来了。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已经埋下了这颗情愫萌发的幼芽,只是一直都没告诉过你。从爸把我领进家门,我看到你的那一刻,我就明白我此生万劫不复了。苏辰,有人告诉过你吗?你的眼睛里藏匿着星辰。那时被抛弃了的我已经心灰意冷,然而却看到你的眼眶里承载了整个宇宙,那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双眼,我便一眼沦陷。
所以,从小到大,我从没把你当作我的哥哥,而是当作爱人来爱。数年来,我就是怀揣着这种龌龊的感情,小心翼翼地爱着你。说出来我心思的那一刻,除了忐忑,更多的是释怀。可是,我们却再也没办法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从今往后,我们之间的亲情关系也随之崩塌了,唯一存在的证据,只是一席户口本上的排列。
也好,既然你从不爱我,我留在这里也只会让彼此徒增尴尬。我走了,是希望你能好好的过下去。
从来不敢想,如果没有你们,我的今天会是如何,也许我永远是孤儿,永远在孤儿院长大。所以,还是想谢谢你一直爱着我,虽然这种爱只有亲情,仅此亲情。也谢谢你这么多年来的照顾,还要替我谢谢爸和妈,遗憾的是往后不能对他们尽孝道了。
最后,请记住,无论我身在何处,我都将永远想念你,我的哥哥。
你的妹妹:苏悦
后记:那些男孩
在写这篇后记之前,我还是想问一句——
你们相信爱情吗?
动笔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决定要把我的青春记录下来,和那些我爱过的少年。
之所以写一本以思念为引子的故事,是因为我知道思念到极致的那种感觉,走在街上看到的每一个身影都像是思念的他。我曾爱了一个少年数年,我所写的李铖昊的原型就是他,他的名字里也有一个“铖”字,包括他的性格我都尽力描述的几近相同,除了对他日渐模糊的记忆。甚至于那句“Do you like me”都是他曾经问过我的话,还有故事里面的诸多小细节,都曾真真切切的发生过。遗憾的是,后来他退学了,我们也从未在一起过,也再没相见过。
明明那么喜欢,那种至今想起来都很清晰的,最初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写这些故事的时候,本来已经忘记了的,又突然想起来,很是难受。就像那句:青梅枯萎,竹马老去,从此我爱上的人都是你。
后来,我又喜欢上了一个与他类似的少年,酒窝、虎牙、阳光、画画好,他就是苏辰的原型。不过,后来我喜欢上他,再没有第一次心动时的冲动与不顾一切,我开始小心翼翼地把这种爱藏在心里,偷偷的喜欢。暗恋,就像是种着一棵不知道会结出来什么花来的种子。独自上演了一出又一出惊心动魄的内心独白,自然,这一切都是我自导自演,他到现在都不知道我曾短暂的喜欢过他。之所以在故事中写了陆依婷与苏辰在一起,也是为了帮我自己还愿吧。
至于书中的方若婷、石明贤、李婉清,也都是参照着我曾经相处过的同学写下来的,她们的名字,是我从现实生活中提取了一个字组进了小说人物的名字。《如果稻草人也会流泪》这个名字,也是我很久之前用过的网名。
从这本书的第一章开始,我就决定好好写了,因此也在创作和构思方面花了很长时间。虽然是第一次写小说,但是我想把叛逆、热血、成长、伤痛、思念、暗恋、友情、亲情、爱情、梦想……这些诸多汇成了我青春的词汇都写进去,写出一本能让正在经历青春的人珍惜青春,青春过去人怀念青春。我想要的不仅是一个关于青春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青春的共鸣。
从故事开头的小清新,慢慢转变为最后的黑道,不知道你们是否喜欢。大抵是我学生时代总是迷恋带头打架的古惑仔的缘故吧,写着写着,不知不觉就想与他们相爱。又或许是我此生注定没办法变成那类人,所以才会对他们产生致命的吸引力。
故事的结局也许会有很多人不满意,因为陆依婷既没有选择李铖昊也没有选择苏辰。可是在我看来,这正是我们不完美的青春啊。现实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机缘巧合,也没有那么多凑巧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况且谁也没规定爱过哪个少年就不能再爱上别人了。初恋啊,有几个是能走到最后的。总要留点遗憾的东西去怀念,好在儿孙满堂的那一天和别人讲起当成佳话传颂起来。但是想起初恋时的那种小鹿乱撞情怀,以及不小心躲开的对视,能让你的嘴角微微扬起,仿佛恍如昨日,也就足够了。
初恋是留在青春的东西,也许带走了就不美好了。你说是不是。
我相信爱情。只是,要等。
2017年3月1日
于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