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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纯爱 > 仙路不纯

   他以前听人家讲,脸上长黑痣的人,特别是长在嘴角偏上一点的那个位置的人,男的一定是穷酸土鳖,女的一定是尖酸刻薄。但是若是将她与老癞皮相比,确实是算不上尖酸刻薄。

   他叫女人棉姨,因为女人的闺名叫木棉,他又叫老癞皮赖叔。赖叔嗜赌,还好酒,每次赌完了就会去喝酒,而老癞皮的酒品又特别的差,往往一两盅就醉了,醉了之后就会发酒疯。

   每次他发酒疯就会回去揍棉姨,但是棉姨也不是吃素的,绵姨脾气一上来,两人就互打,自打到两人都鼻青脸肿,头破血流为止。每当这个时候,他都非常害怕的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不敢出来。

   自从他来了之后,棉姨给他准备了一间房间,就在主屋后面的柴房里。他还有一个舍友,一只很老很老的老狗,这间柴房在他来之前是它的房间。也是他接下来日子里唯一一个能够听他说话的东西了。

   莫羡仙知道棉姨他们不喜欢自己这个侵略者,但是却不得不接纳他。因为这间宅子还有赖叔喝酒的钱都是养父母留下来的,还有一些是他自己的玉佩被当了换来的。

   这是他被收养的代价,他来到这个家之后,棉姨连正眼都不愿意给他一个,而赖叔跟是直接了,他恶狠狠的警告自己,不要耍花招,他不是他们的儿子,没有义务养他,他要吃饭就要干活,否则就没饭吃!还好棉姨虽然不情愿,但是也怕闹出人命,每天都会给他两个馒头,这是他一天的口粮。

   在他在新家当了一个月的隐形人之后,那是一个平凡的夜晚,老赖照样喝醉了回来,估计是在外头与人打架了吧,嘴角有点淤青,正巧,这个莫羡仙想要带大黄回屋,大黄就是他为那条老狗取的名字。

   老赖见到他碍眼,再加上在外受气沉重,于是他捡起掉在地上的一根木棍照着莫羡仙的背就一阵毒打,莫羡仙逃,谁知老赖越打越起劲了,揪着他不放了,莫羡仙一个小孩子,哪里不得上一个成年男子,很快他就被老赖抓住了。

   那一天,老赖打断了两根手臂粗的木棍才气消,可是那个时候莫羡仙差一点就没气了。等莫羡仙再次醒来的时候,屋里多了两个穿着白衣,背着剑袋的青年,两个青年明明比老赖他们还有小,但是老赖他们在他们的面前却是连大气都不敢喘。

   虽然他那个时候头晕眼花,浑身没力气,伤口火辣辣的疼,神智也是无法集中的状态,一副简直是糟糕到无法形容的状态,但是他却还是听清了那两个青年的话,他们埋怨老赖打自己,还说如果不愿意样就将人交给他们,老赖和绵姨在一旁不停的赔罪。

   有人来救他了吗?正好!他就这么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但是他再次醒来的时候,还是在那个堆满蜘蛛网的柴房,两个白衣青年不见了。也是他命大没死,但是却在鬼门关走了一回。醒来之后,他开始反省自己,反省自己的生活,反省他身边的一切合理与不合理的地方。

   生活在修仙界的孩子从小都听过仙人的故事,那些法力高强的修仙者,难道他看到的那两个白衣青年就是修仙者。病好后,他开始疯狂的汲取修仙者的知识,但是老赖和棉姨是不可能花钱让他去修仙的,他们连最普通的学堂都不会让他去,所以他只好去茶楼,或者是画舫等地,听说书人说修仙者的故事。

   越听越是入迷,越听越是向往。他不知道是谁替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莫羡仙,可惜现实却与那个替他去名字的人的期望想法,他不仅羡慕,还特别的痴狂!甚至幻想,他的名字带着一个仙字,他天生就是修仙的料。可惜他居住的这个小镇,连名字都没有,更别说会有修仙者来了。

   而老赖,自从打过一次莫羡仙之后,他就像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有事没事都打他一顿,当然他不会像之前那样下死手了。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去了,他第一次亲眼目睹到修仙者的风采是在他十三岁那年,几年前老赖因为醺酒太凶,害了病,过世了亦或者是因为欠债太多被仇家杀死了。

   坊间聊天的人给老赖的死推断出了一个又一个真相,但是没多久他们就不在意了,仿佛他的死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没人会在意他的死因,包括棉姨。

   老赖死后,棉姨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不少,也许是孤独的人之间的互舔伤口,还是她不想死后没有人给她收尸,时隔八年他终于收到了棉姨送给他的礼物,一件她自己缝的新衣裳,料子是主人家赏给她的,棉姨在当地一个地主的家里当女佣,她的工作就是洗主人家的衣服。收到了衣服之后,莫羡仙竟然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可能是习惯了吧,他面无表情的将那件这件迟到了八年的礼物锁进了箱子里。

   那一天是一个很平常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去给正在溪边洗衣服的棉姨送主人家的衣服的时候,他看到了一道飘逸的身影从天空的一边飞到另一边,只一眼他便看呆了。

   这种神人之姿就是他向往的,修仙者的生活到底是怎么样的生活,他不断的遐想,越是遐想越是向往。又是过了三年,棉姨也没了,就在他十六岁生日那天,棉姨将她这一辈子攒下的所有私房钱和这件破破烂烂的房子交给了莫羡仙。

   莫羡仙送完了棉姨下葬就将房子卖了,赎回了自己的玉佩。他又想起了年幼的时候养母说过的话,有一天你长大了,有能力了,就去找一下你的弟弟,他在金陵。

   莫羡仙用这些年自己积攒下来的钱做路费,千里迢迢来到了富饶的金陵城。看到第一眼他就特别的喜欢这个城镇,比自己居住的那个小镇大上好几百倍不止还特别的富饶,普通的老百姓穿的衣服都比他们那边的地主老爷穿的好。

   羡慕归羡慕,但是他还是没有忘记自己此行的目的,他的那块玉佩上写了一个王字。其实很好找,在这里姓王的只有一家,而王家又有一个收养的孩子名叫王怜。莫羡仙就是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他那个病弱短命的弟弟就是王怜,他曾经听养父母说过,他的命是一个高人拿他弟弟的命换来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那个弟弟活下来了没有,不过时至今日他敢肯定,绝对是活下来了。

   正在他想办法怎么见到王怜的时候,机会就这么来了,也深深的重创了自己的自尊心。

   他第一次见到王怜和王老爷的时候是在市集,那个时候王疏影带着王怜出来逛街,他站在人群的外围远远的看着,他拼命的挤到人群前面。只一眼他就怯懦了,因为王怜与自己实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就像皇帝的儿子一样,穿着华贵的衣服,身上佩戴着玉佩,银项圈,银命锁,身后跟着一大群比他镇上第一美女还要美的仆从,身旁跟着王疏影,王疏影慈爱的拉着他的手,凡是王怜想要的,王疏影都会买给他,还是一出生就是沉甸甸的十两金子,他干三年都拿不到一两,巨大的落差感让他愣在了原地。。

   王怜长得很好看,被养的很水灵,皮肤嫩得跟水豆腐似的,笑起来他身后的那些婢女都比不上。不像自己,满脸风霜,他看了眼自己的手,那是一双常年干活的手,布满了污泥和老茧,有些皮肤还有些干裂,难看死了!

   但是他又有些不甘心,所以在王家的管家钱叔找人牙子要买仆役的时候,他毛遂自荐了。因为他样貌端正,手脚勤快的原因,很快他就被钱叔相中了,相中的除了他还有三个比他小的。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钱叔是在为王家的小少爷王怜选侍童。

   莫羡仙进了王家之后并不能直接去见主人,还要经过长达一个月的教养,礼仪培训什么的,他记最多的是王怜的生活起居习惯,这是他以后的工作。

   他用了点小心机让其他的三个人被淘汰了,于是他成功的见到了王怜,还要王疏影。他在下人房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了,王怜和王疏影都是修仙者。特别是王疏影,实力深不可测,他看了一眼他们,眼底不可抑止的涌现出了嫉妒。

   听说王疏影很老了,有上千岁了。但是他的样子看起来却是二十多岁的样子,他与王怜站在一起就像兄弟,而不是父子。他们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而不是自己,这一认识的诞生让他很是沮丧和羡慕。

   也许是他这一瞬间冒出的不甘,嫉妒,羡慕等等负面情感被王疏影发觉了,他被送回下人房又培训了一个多月。待到他能够将自己的情绪掩埋住之后又是一个月之后了。

   这个时候开始,他跟着王怜。王怜很忙,每天都要学习很多东西,文有琴棋书画礼乐典,武有三四位修仙者叫他法术剑术枪法符咒镌刻等等。凡是他羡慕想要得到的东西,王怜都得到了,不仅得到了,还比普通人好很多。